国内外的法规进行差距分析(对标)应如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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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问题:国内外的法规,组织公司内各相关部门做对标,让每个相关的部门对所有条款做对标,识别每个条款对自身业务的适用性/相关性和差距分析,电子填写记录后交给法规专员,由法规专员汇总输出一份受控的汇总记录,这样的做法是否合规?是否正确?还是说,应该按法规涉及到的模块进行分配,比如涉及公用系统就分配给设备部,涉及质量控制就分配给QC,让他们交纸质版记录给法规专员,再由法规专员进行汇总。

2026-06-05 16:12 落水的企鹅     
5个回答

不清楚你这个法规分析是干啥用的,但是感觉你还是注重还是形式啊,这个就是为了看而看吗?即使不受控,但是我们从心里做到很到位,难道也没意义?为啥追求各种形式,形式是为你服务的,不是框住你的。

2026-06-16 13:33 暗黑使者     

对于法规差距分析来说,没有是否合规,只有能不能按照正确的方式识别出所有的差距并完成相应的提升。

对于差距分析来说,建议的做法如下,供参考:

①法规部门或QA收集或跟进相应的法规更新;

②收到更新后,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块进行拆解到部门,只有部门有合适的SME可以有足够的知识和对公司业务有足够的了解,可以识别出具体的差距;

③收集各部门/SME分析出的差距并汇总;

④可以根据条款或整篇要求会议进行讨论,这会有一个头脑风暴的方式更加细致的分析差距。

⑤形成报告和整改计划。

2026-06-15 21:07 亦心-木     

可以按照第一条方式进行,只不过除了汇总,还需要各部门参与人员及部门领导、质量负责人签批。

2026-06-09 14:46 匿名     

一般都是发给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负责对法规条款进行对标,并输出差距分析,后进行汇总。如比较重大或关键的法规,差距分析后可召开会议,整体审评差距分析的全面性、充分性、法规理解的准确性。

2026-06-08 14:30 圣人有点冷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此做法合规,没问题,至于怎么落地,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做法,但建议参照变更的逻辑执行,即:总-分-总

1:流程方面需要总的管控,总的发起,类似于质量保证要素变更的管控,变更发起需要一个人员管理,则法规的发起也需要一个人员;

2:到了法规具体类型,以及细节到某一个法规里面的不同分支板块,需要进行差距分析和适用性的时候,建议分解到相应部门执行,即分散的评估,毕竟术业有专攻,类似于变更评估,将六大系统分散到各个业务部门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比如验证,分散到所有部门,QC评估分析方法部分,技术部评估工艺验证和清洁验证部分,或者车间去评,到了设备,IQOQ不分由工程评估,PQ部分由技术部和车间去评估),其他业务一样,物料管理(供应商部分由QA评估,物料的接收入库分发部分由仓库评估,检验部分由QC去评估,车间内部收货和使用由车间去评估),故此不可能说是某个部分,只有自己部门独立能完成,不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参与评估,任何业务都是互相穿插与交织在一起,故此评估部分,最重要是看你们公司的变更评估是怎么推进下来的,大概率法规指南的解读这部分也是这么去推行了。

3:大家都评估完了,到后面是汇总“大行动项”(即评估出来的差距,比如举个夸张的产品工艺一致性核查,涉及技术转移要重做和优化,可能是由多个部门均需要发起自己的变更,工程发工程的,车间发车间的,QC发QC的),以及“小行动项”(就是每个变更制定的更细行动)这个时候,需要由发起人员进行汇总;

3..1:而且还要对这些差距“大行动项”制定时间逻辑顺序(比如某设备要做补充确认和工艺优化,肯定先发工艺变更,涉及设备确认的发工程变更等,必要时可能监管备案第,这些都有逻辑先后顺序,当然太细的行动可以嵌套在相应变更发起时,再描述)

3.2:对于每个变更制定的“小行动项”,更有逻辑——详见下截图

所以就是以上这三大步骤实操落地层面。非常类似于变更(总→分→总),但是法规指南的解读追新会比变更更复杂。



2026-06-08 13:46 Ethan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