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洁验证淋洗取样方法
清洁验证
对《清洁验证技术指南》中“淋洗取样常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在最终冲洗过程中“抓取”冲洗溶液的最后一部分作为样品;第二种是在冲洗过程结束后,单独进行淋洗取样。”这句话不是很理解,我理解的”单独进行淋洗取样“不算清洗方法的一部分,那单独进行淋洗取样相较于”抓取“取样,算是多淋洗了一次吧,哪怕所用淋洗液体积不多,也有一定的稀释作用,样品检测结果的值会偏小;如果这个检测结果刚好到计算的标准限度下,就意味着在淋洗取样前的过程是不能达到计算的标准限度的,那在后续生产过程中,是不是需要每次冲洗结束后,再淋洗一次才算清洗完;还是此次清洁验证就判定不成功需要重新设计清洗方法?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
2025-08-06 17:02 暮雨心菲     
4个回答

      参考PDA TR.29《清洁验证考虑要点》第6.1.2.章节和《清洁验证技术指南》第5.3章节,关于上述两种淋洗取样方法的对比:

1. 第一种是在最终冲洗过程中“抓取”冲洗溶液:

  • 能代表通常的清洁过程;
  • 不需要额外的冲洗溶剂;
  • 不需要额外操作,设备即可进一步使用;
  • 样品代表了可能转移至下批产品的残留的最差条件,能反映最终淋洗液中的残留量,但不是最终淋洗后的表面残留(可证明清洁工艺的耐用性)。
2. 第二种是在冲洗过程结束后,单独进行淋洗取样:
  • 结果容易用来计算残留量;
  • 体现清洁结束后残留在表面的污染物;
  • 循环冲洗回收率更高;
  • 需要额外的步骤;
  • 需要额外的淋洗剂;
  • 额外的淋洗液可能带来污染风险。
      基于相同清洗方法,第1种“抓取”样本代表可能转移至下批产品的残留的最差条件,但不是最终淋洗后的表面残留。第2种独立淋洗取样,则是通过额外淋洗剂冲洗,可体现清洁结束后残留在表面的污染物。对于独立淋洗取样,往往需要考虑以下要素,避免独立淋洗取样不具有代表性,且引入额外风险:

  • 单独取样包括向设备中加入一定体积的溶剂,通过搅拌等方式使淋洗液中残留物分布均匀,然后取出冲洗溶液样品进行分析,淋洗液应与最后使用的溶剂相同,如采用其他溶剂,应确保不会对后续产品造成污染;
  • 淋洗液的体积对于该方法很关键,应采用最少量的淋洗液来避免过度稀释样品,同时还应当尽可能的将所有的残留物冲洗下来。通常淋洗液体积可为 0.5–1ml/cm2,但也应基于取样表面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原则上,淋洗液体积不大于正常生产所用体积,同时还需确保淋洗液能够覆盖产品接触的所有表面。

       由于上一批次产品残留,通常也是在下一批次产品生产接触设备内表面后被稀释至下一批产品中,因此当独立淋洗取样的淋洗体积小于后续产品正常生产的体积,往往也可以代表清洁结束后残留至下一批次的实际情况。在自动清洗(CIP)方式下,“抓取”取样难以确定淋洗体积情况下,用独立淋洗取样方式,淋洗体积的大小明确,故而结果容易用来计算残留量。

       综上所述,采用独立淋洗取样,在满足上述分析的要素情况下,在后续生产过程中,不需要每次冲洗结束后,再淋洗一次才算清洗完。



2025-08-15 07:11 空空如也     

你的理解不太对,抓取方式下,样品中的残留是被洗掉的部分,不能代表残留,也不是残留。

单独淋洗取样,并不会检测结果偏小,这个结果才是真正的残留部分,这个操作确定已经不是清洗工艺的过程了。只是取样过程。你需要计算这个过程所用的液体量,然后去计算残留量。这个才是对的。

2025-08-14 13:00 任刁刁     

这两种计算在算限度的时候都是单独的。在计算限度之后,会有相应样品的浓度计算。如果采用第一种方法,通过样品浓度回算限度是否达标的时候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直接以一种非常低的限度,比如清洗剂或最终淋洗液的理化限度,证实即使经过了设备,也没有产生额外的污染物增加或通过最终使用的体积折算最终的限度/浓度。

采用第二种方法,也是同理,计算最终浓度/限度的时候会使用相应的标准和体积。

所以可以这样理解,无论第一种还是第二种,在取样那遍已经是达标了,不是因为经过了最终稀释才达标。

2025-08-06 22:06 亦心     

“抓取”:评估常规冲洗流程的有效性,适合可溶性强、易去除的残留;

单独进行淋洗取样:补充验证难溶性、高吸附性残留,或复杂死角的清洁效果。

不管使用哪种方法均应和实际生产后清洁和取样方式一致!

2025-08-07 08:44 阳光蒲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