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背景:生物药,新药,临床申报阶段(IND: FDA的已经提交(已批),中国的准备提交中....),计划用于临床1期的药品已经生产,委托CDMO生产的,我们所有的物料都基本使用CDMO本身的或委托其购买的。
现在CDMO突然通知,由于生产抗体用的其中两个培养基供应商的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培养基外观由原来的:类白色或白色至浅橙色粉末,要变更为:类白色或白色至浅橙色粉末或粉色粉末),而且供应商变化的原因也给出了(就是培养基中其中某种微生物颗粒,结构的不同,导致颜色的变化),其他培养基的配方,质量,工艺等都不变。
问题:
1、如果我们在中国IND资料中,培养基的质量标准及方法(暂不清楚是否涉及这原料部分,应该涉及吧),写成即将变更后的,是否可行?(和提交FDA的不一致,提交FDA是变更前的),或者现在也提交变更前的,之后的DSUR中,报个变更即可。
2、 如果采用后者(之后DSUR中提交变更列表),那么我们(申请人)不发起变更(也没有必要吧,因为CDMO已经发起变更),直接提交CDMO的变更编号(一般不会提交整个变更文件吧),是否可行?
注: 其实CDMO只是一个变更通知函(涉及的培养基的质量标准,方法,他们都拒绝提供,理由是他们自己平台的)。
3、由于培养基都是使用的CDMO的,所以变化前后,培养基的质量标准,检测方法等,CDMO都拒绝提供,即使我们(申请人)发起变更,啥都没有。
各位老师的观点是?建议是?
先理解下题主的意思,你们现在是准备在中国进行IND申报,所以,暂时就不考虑FDA的了啊。
①你这个还未在中国进行IND申报,根本不涉及变更。你申报资料写的是你毒理批以及注册三批的资料,如果你IND资料中这几批用的是培养基变化后的,就写变化后的,不过按照题主描述应该是写的变化前的。之后变更在评估是否有影响,是在DSUR还是补充申请中进行临床期间的变更。
②CDMO变更怎么关联到你们?而且CDMO的培养基是通过什么方式变更?培养基是个商品,这方面不太了解CDMO如何变更的,CDE如何能审核到。
③就是自己一开始开发阶段供应商选择,物料选择的问题,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就没法让CDE评估你们这个变更的影响。换位思考下,你是CDE,申请人有个变更,无论是DSUR还是补充申请,就告诉你有变化,没有具体的数据支持,你是什么感想?你会同意吗?这个就是自己公司和CDMO公司谈了。
这{{threadTextType}}正{{isAdminText}}
为帮助审核人员更快处理,请填写举报原因:
为帮助审核人员更快处理,请填写举报原因: